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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太魯閣、雪霸國家公園入山單一窗口申請方法及必須準備資料
一、申辦進入生態保區所需證件:
- 進入生態保護區申請書 (一式二份,須含名冊;進入事由如無特殊事由,請採高山生態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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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計畫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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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三千公尺高山,每十二人須檢附高山嚮導證影本一張 (含嚮導本人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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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郵信封 (郵資50公克以下37元)。
二、申辦山地經常管制區所須證件:
- 申請公司或行號公函 (申請書)。
- 登山計畫書及登山線圖 (一式三份)。
- 人員名冊一式三份。
- 附人員身分證影本及嚮導證正本。
- 入山證工本費每人10元 (跨縣鄉鎮者,一鄉加收10元)。
- 附回郵信封 (郵資100公克以上52元,含人園申請者)。
三、目前台灣六個國家公園中,玉山、太魯閣及雪霸國家公園之生態保護區大部份亦位屬山地管制區,尤其是區內各條主要登山路線大都經過生態保護區及山地管制區,因此遊客從事國家公園登山活動進入生態保護區除需辦理入園許可外,亦需辦理入山許可;而國家公園管理及警察隊又各為進入生態保護區之入園許可及入出山地管制區之入山許可之申辦機關,為簡化申請程序,加強為民服務,特實施單一窗口專人辦理,一次收件申辦兩證服務。其所需證件程序簡化如下:
- 進入生態保謢區申請書 (進入事由如無特殊事由,請採高山生態觀察)。
- 申請公司或行號公函 (申請書)。
- 登山計畫書及登山路線圖(一式四份)。
- 人員名冊一式五份。
- 附人員身分證影本及嚮導證正本。
- 入山證工本費每人10元(跨縣鄉鎮者,一鄉加收10元)。
- 附回郵信封 (郵資100公克以上52元)。
四、申請時間:
- 申辦入園證者可將申請書連同資料以郵寄方式於七天至三個月前各國家公園管理處提出申請,以利作業。
- 親自辦理者可於預定行程 (不含當日)前三日向各國家公園管理處提出申請。
- 傳真辦理:僅受理於預定行程 (不含當日)七日內者向各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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