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轄區範圍(總計39,310公頃)
陸域:
北以青山漁港南堤為界,東側沿七股潟湖堤防,至七股溪一帶東側以七股大排水為界,南至鹽水溪南岸安平堤防,西至各沿海沙州為範圍,包括鹽水溪、曾文溪沿海公有地、黑面琵鷺保護區、七股潟湖等區域,面積4950公頃。
海域:
沿國家公園陸域外,海域等深線20公尺範圍加上鹽水溪至東吉嶼南端所形成之寬5公里,長約54公里之海域,也就是漢人先民渡台主要航道中,東吉嶼至鹿耳門段為範圍,面積34405公頃。
二、組織編制
本隊置有隊本部及4個外勤小隊,各小隊駐地詳列如下:
(一) 隊部小隊、青鯤鯓小隊及黑面琵鷺站小隊位於台南市安平區。
(二) 六孔小隊位於台南市七股區。
現有員額計36人(尚缺技佐1人、隊員1人、書記1人)。
三、任務職掌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國家公園警察大隊組織條例第二條之規定:
本大隊執行國家公園警察任務;其依國家公園法令執行職務時,並受事業主管機關就其主管業務指揮、監督之。
及同法第三條本大隊掌理事項為︰
(一) 關於國家公園區域內治安秩序之維護及災害急難之搶救事項。
(二) 關於國家公園區域內自然資源及環境之保護事項。
(三) 關於協助處理違反國家公園法令有關事項。
(四) 其他有關警察法令及警察業務事項。
四、工作重點
(一) 加強查緝園區內非法濫墾及破壞生態環境案件,積極保護園區內野生動、植物棲息環境。
(二) 針對本轄遊客眾多之地區執行安全維護及交通疏導工作,加強各遊憩區、停車場、魚塭區等地防搶與防竊勤務,以防止民眾財物遭受損失。
(三) 加強查緝、取締轄內各生態保護區及河川、溪流毒、電、炸魚等違反漁業法案件,以維持園區生態平衡。
(四) 協助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處理關於違反國家公園法令有關事項,以維護特有景觀,防止不當開發及濫墾、濫建。